内幕消息 有关本集团潜在业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告由Weimob Inc(.「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第13.09(2)(a)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目前在初步筹划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的潜在业务重组,以考虑将本集团之全资附属公司上海微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目标公司」)约50%以上的股权按照预计不低于人民币36亿元的目标公司的整体估值为基础进行转让(「潜在交易」),并取得不低于人民币18亿元现金对价,拟通过本次潜在交易寻求目标公司在境内资本市场实现部分或整体上市。截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现正与若干潜在买方就该潜在交易进行初步讨论。如潜在交易最终获落实,预计目标公司或可能终止作为本公司的子公司,但本公司预计仍将持有目标公司若干股权。 如若潜在交易最终获得落实,(i)有利于降低目标公司(微盟营销)营运资本对本集团现金流的影响,有助于本公司把更多资源聚焦于微盟企服业务的长期发展;(ii)长期来看,有利于目标公司作为独立实体获得境内资本市场的估值和融资渠道,以反映该部分业务独立的内在价值,并提高本公司在目标公司中权益的价值。该潜在交易所得现金对价拟将主要用于微盟企服、微盟国际等战略业务的发展,并部分用于回购本公司股票,提升本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的业务主要包括两个板块,分别是微盟企服(即为电商零售、餐饮、本地生活等行业提供SaaS软件,赋能商户运营私域流量),以及微盟营销(于腾讯、快手、小红书、抖音等多个社交网络服务平台为中国企业提供从用户定向、诉求匹配、创意及拍摄、精准投放、数据分析、SaaS后链接转化的一站式营销运营服务),目标公司为微盟营销的境内经营实体。2022年度的微盟企服和微盟营销收入占比分别为本集团总收入的约70.2%和29.8%。 由于潜在交易仍处于初期的筹划阶段,因此有关潜在交易的方案存在不确定性。据初步测算,有关潜在交易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可能超过25%,该交易如果落实,将有可能构成本公司之须经本公司股东批准的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项下须予公佈交易。待交易方案确定后,本公司将提请董事会审议具体交易方案并相应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章及╱或第十四A章项下之申报、公告、通函、股东批准(如适用)等要求。本公司将根据进展适时就潜在交易另行刊发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由于潜在交易目前尚处于初期的筹划阶段,即使交易方案落实,也受限于本公司董事及╱或股东的审批,相关境内外监管机构的批准,以及市场等其他考虑因素,因此该潜在交易不一定会实行。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