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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委任执行董事及董事委员会组成变更

2024-01-16 00:00:00

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委任执行董事 及 董事委员会组成变更 I. 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Weimob Inc(.「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孙明春先生(「孙先生」)已提呈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以及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主席,原因是个人工作安排,自2024年1月16日起生效。 孙先生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而须提请本公司股东(「股东」)垂注的事宜。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感谢孙先生于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 II. 委任执行董事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郭骏弦先生(「郭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自2024年1月16日起生效。 郭先生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郭先生,40岁,于2021年12月加入微盟,现担任本公司首席商业官、微盟企服集团首席执行官,主要负责微盟企服集团的业务运营管理。加入本公司前,郭先生曾自2006年9月至2012年9月就职于谷歌公司担任亚太区中小客户营销总经理;自2012年10月至2015年7月就职于Facebook, Inc(. 现称Meta Platforms, Inc.,一家于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META)担任大中华及东南亚中小客户总经理;自2015年8月至2021年11月就职于腾讯(一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700)担任区域及行业业务总经理。郭先生深度参与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拥有丰富的商业经营与营销管理经验,持续聚焦技术驱动企业业务转型升级。 郭先生于2006年7月自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取得商学学位。 郭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自2024年1月16日起初步为期三年,惟须于委任函所订明的若干情况下终止,并须遵守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不时规定的退任条文。现时,郭先生不会向本公司收取任何董事酬金。倘日后郭先生与本公司就其执行董事酬金订立任何合约,将就此作进一步披露。 截至本公告日期,郭先生除于2,100,000股本公司相关股份中拥有权益外,并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关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任何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权益或淡仓。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郭先生(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係;(ii)于过去三年内并无于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亦无其他主要委任及专业资格;及(iii)并无于本集团担任任何其他职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概无其他有关委任郭先生的事宜须提请股东垂注,亦无有关郭先生的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的规定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郭先生加入董事会。 III. 董事委员会组成变更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紧随孙先生的辞任,李绪富先生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主席,徐晓鸥女士获委任为审计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以及唐伟先生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