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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辞任及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3-05-08 00:00:00

执行董事辞任

Weimob Inc.(「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黄骏伟先生(「黄先生」)已提呈辞任执行董事,自2023年5月8日起生效,原因是其希望投入更多时间于本公司研发管理工作。

黄先生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其并不知悉任何有关其辞任而须提请本公司股东(「股东」)垂注的事宜。

董事会谨此衷心感谢黄先生于过去数年对董事会及本公司的宝贵指导及领导。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徐晓鸥女士(「徐女士」)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3年5月8日起生效。

徐女士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徐女士,50岁,于2011年6月获得中国复旦大学新闻学硕士学位,并于2015年10月获得中国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彼于2021年6月10日获委任为柠萌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为9857)董事,并于2021年9月24日调任为柠萌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裁,主要负责IP研发、剧本创作和制作。其自2014年9月起就职于上海柠萌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柠萌」),担任上海柠萌的董事并自2014年10月起担任上海柠萌的执行副总裁。徐女士于电视剧制作方面拥有约16年经验。其于2006年至2014年于上海广播电视台任职,并先后担任多个职位,如SMG影视剧中心策划部主任及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负责电视剧剧本策划和制作。徐女士于2011年12月获上海市艺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委员会评定为二级编剧。徐女士因其于传媒行业的成就而屡获殊荣,包括于2012年8月获中国广播电视协会评为「十佳电视制片人」、于2019年12月获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评为「年度制片人」、于2020年11月获《新周刊》评为「年度创新先锋」及于2021年6月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为「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

徐女士已参考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因素确认其独立性。

徐女士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自2023年5月8日起初步为期三年,惟须于委任函所订明的若干情况下终止,并须遵守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细则」)及上市规则不时规定的退任条文。徐女士有权收取董事袍金每年三十万港元(按比例调整),由董事会根据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的建议,经参考可比公司、其时间投入和职责以及本集团的业绩釐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徐女士(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係;(ii)并无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本公司任何股份权益;(iii)于过去三年内并无于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亦无其他主要委任及专业资格;及(iv)并无于本集团担任任何其他职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概无其他有关委任徐女士的事宜须提请股东垂注,亦无有关徐女士的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的规定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徐女士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