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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告

2022-06-16 00:00:00

本通告乃补充WeimobInc.(「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4月27日之股东週年大会通告(「原股东週年大会通告」),有关召开谨订于2022年6月29日下午二时正假座中国上海市宝山区长江路258号微盟大厦14楼本公司会议室举行之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

所提呈将于股东週年大会上考虑的决议案详情载于原股东週年大会通告。除另有所指外,本补充通告所界定的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4月27日的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除下文修订者外,原股东週年大会通告所载之全部资料仍属有效及具效力。

兹补充通告股东週年大会将按原定计划举行。此外,诚如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6月16日之补充通函(「补充通函」)所载,原股东大会通告中第4(A)项的决议案应全部删除,并由以下第4(A)项的新决议案取代:

4.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A)「动议:

(i)在下文第(iii)段的规限下,一般及无条件批准董事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以配发、发行及╱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本公司的额外股份(「股份」)或可转换为股份的证券,或可认购本公司股份或该等可换股证券的购股权、认股权证或类似权利,以及作出或授出可能须行使该等权力的要约、协议及╱或购股权(包括债券、认股权证及可转换为股份的债权证);

(ii)上文第(i)段的批准属于授予董事的任何其他授权以外的额外批准,并将授权董事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作出或授出可能须于有关期间结束后行使该等权力的要约、协议及╱或购股权;

(iii)董事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根据上文第(i)段配发或同意有条件或无条件配发(不论是否根据购股权或以其他方式)的股份总数,除根据本决议案第(i)段及根据以下各项者外:

(1)任何供股(定义见下文);

(2)根据就向董事、本公司及╱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高级职员及╱或僱员及╱或当中规定的其他合资格参与者授出或发行认购股份的购股权或购买股份的权利而于当时采纳的本公司任何购股权计划(倘适用)或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或类似安排下授出或行使任何购股权;

(3)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配发及发行股份以代替股份的全部或部分股息的任何以股代息或类似安排;或

(4)根据本公司发行的任何现有可换股票据或附带可认购或转换为股份的权利的本公司任何现有证券的条款,于行使认购或转换权利时发行的任何股份,不得超过下列两项的总和:

(a)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数目10%;及

(b)(倘董事会获第4(C)项决议案授权)本公司于第4(B)项决议案获通过后购买的股份总数(最高相当于第4(B)项决议案获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数目10%),

而批准将受相应限制;及

(iv)就本决议案而言:

(a)「有关期间」指由本决议案通过至下列最早日期止期间:

(1)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时;

(2)任何适用法律或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规定须举行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的期限届满时;及

(3)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通过一项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改根据本决议案授予董事的授权时;及

(b)「供股」指于董事指定期间内向于指定记录日期名列股东名册的股份持有人,按彼等当时持有相关股份的比例提呈发售股份或发行认股权证、购股权或赋予可认购股份权利的其他证券(惟董事可就零碎股份或经考虑适用于本公司任何司法管辖区、任何认可监管机构或适用于本公司任何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或法规项下的任何限制或责任,或于釐定上述法律或法规项下的任何限制或责任的行使或范围时可能涉及的费用或延误,而作出其认为必要或权宜的例外情况或其他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