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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交易-延迟寄发通函

2019-04-30 00:00:00

兹提述凤凰卫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有关出售事项之通告(「该通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通告使用之词汇与该通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通告所披露,本公司曾预期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一日或之前寄发一份通函(「该通函」)予股东,当中载有(其中包括)出售事项进一步详情,关于出售事项的公平性意见及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知。由于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为该通函若干资料定稿,预期该通函之寄发日期将延迟至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