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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港币派付股息

2019-09-12 00:00:00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于2019年8月22日已宣佈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业绩,并宣佈向于2019年9月18日(星期三)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派发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每股本公司股份(「股份」)人民币22.87分(「中期股息」),合资格股东(登记地址位于香港境外的某些股东除外)(「合资格股东」)有权选择以全部收取新股份,或部分收取新股份及部分收取现金,或全部收取现金之方式收取该中期股息(「以股代息计划」)。

中期股息以人民币宣告并以港币派付。相关折算汇率将按2019年9月6日(星期五)至2019年9月12日(星期四)期间中国人民银行公佈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汇率中间价计算(人民币1元=港币1.10645元)。因此,董事会宣佈以港币派付的中期股息将为每股港币25.30仙。每股折算为港币派付的中期股息(即港币25.30仙)亦将用于计算以港币为发行单位之代息股份之数目。

以股代息计划须待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批准根据此项计划所配发及发行之新股份上市及买卖后,方可作实。载有以股代息计划全部详情之通函连同有关选择表格(如适用)将于2019年10月18日(星期五)或前后寄予本公司股东。预计中期股息单及/或新股份的股票(倘合资格股东选择以新股份方式收取彼等部分或全部中期股息)将于2019年11月22日(星期五)发送给相关合资格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