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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2022-08-03 00:00:00

兹提述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7月27日有关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的公告(「该公告」)。除本公告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完成配售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佈,配售协议所载所有条件均已达成,且配售事项已于2022年8月3日完成。合共870,000,000股股份(相当于紧随配售事项完成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62%)已由配售代理根据配售协议的条款及条件按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3.25港元成功配售予不少于六名专业、机构及╱或其他投资者。

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配售股份的承配人及彼等各自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连人士的第三方,且配售股份的承配人概无因配售事项而成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

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配售佣金及其他相关开支及专业费用后)估计约为2,790.7百万港元,拟用于为现有境外债项进行再融资、一般营运资金及未来发展用途。

禁售承诺

董事会获悉,于2022年8月3日,在配售事项完成的同时,杨惠妍女士(「主要股东」)以配售代理为受益人订立股东禁售承诺(「禁售承诺」),并承诺主要股东、必胜有限公司(由主要股东全资拥有)、管理或投票权由主要股东控制的任何其他联属公司及代表主要股东或彼等行事的任何人士自2022年7月27日(即配售协议日期)以来从未进行下文(a)、(b)、(c)或(d)所载下列行动,且自禁售承诺日期起直至配售事项完成

后90日止期间(包括首尾两日)不会,在未经配售代理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

(a)发行、发售、出售、订约出售、质押、设立产权负担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或授出购股权、发行认股权证或赋予人士权利购买任何股份或任何可转换、交换或附带权利购买股份的证券的任何权益或其他代表股份或类别相同的其他证券权益的工具;

(b)订立任何掉期或其他协议以全部或部分转让该等股份所有权的任何经济后果;

(c)订立与上述任何事项具有相同经济影响或旨在或可合理预期导致或同意进行上述任何事项的任何交易,而不论(a)、(b)或(c)项所述类别的任何有关交易是否以交付股份或其他可转换、交换或附带权利购买有关股份的证券、以现金或以其他方式结算;或

(d)公佈或以其他方式公开表示有意进行上述任何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