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内幕消息公告附属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

2021-01-28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刊发的内幕消息公告,有关本公司附属公司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锦江酒店」)计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事项;本公司于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刊发的内幕消息公告,有关锦江酒店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获得国家出资企业批准的事项;本公司于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刊发的内幕消息公告,有关锦江酒店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获得锦江酒店股东大会批准的事项;本公司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九日刊发的内幕消息公告,有关锦江酒店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事项;以及本公司于二零二零年十月八日刊发的主要交易公告及本公司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刊发的通函,有关本公司视作出售锦江酒店至多6.82%股权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宣佈锦江酒店于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其主要内容如下:锦江酒店于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覆》(证监许可[2021]208号),批覆内容如下:一、核准锦江酒店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锦江酒店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三、本批覆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锦江酒店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锦江酒店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覆文件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将根据锦江酒店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进展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谨慎行事。

有关锦江酒店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其他详情可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