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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纸业终止出售协议

2018-07-05 20:20:00

兹提述中国阳光纸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之公布(「该公布」),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出售目标公司。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所定义者具相同涵义。

董事会宣布,进一步考虑及评估後,因应(其中包括)自订立出售协议以来,全球金融市场之不寻常波动及不明朗宏观经济环境,董事会认为继续进行建议出售事项未必符合本公司与股东之整体最佳利益。因此,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五日,卖方、买方、目标公司、个人股东及创办人,上述各方订立终止协议(「终止协议」),以终止出售协议,据此,各方同意(其中包括):(i)出售协议将全面终止及其订约方各自之权利及责任将告终;及(ii)订约方就出售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对其他方并无权利、申索、责任、要求、成本及开支。

由於建议出售事项不会进行,故此本集团将不会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批准建议出售事项、总销售协议及提供公司担保及贷款垫款以及据此拟进行之交易。

董事认为终止出售协议将不会对本集团的营运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