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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交易

2020-07-12 00:00:00

收购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佈,本公司、卖方及担保人于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订立框架协议,据此,在满足某些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同意购买目标公司60%的股权(金额最多60百万美元(相当于约468百万港元)),并提供最多为57百万美元(相当于约444.6百万港元)的额外现金,以向部分银行以及目标集团的其他债权人作出还款。在银行债权人发出偿还债务的要求之后,目标公司目前正受到新加坡临时司法管理命令的管制。儘管目标集团目前面临现金流困难,但根据卖方提供的财务资料,目标集团在过去两个财政年度内一直在盈利。目标集团的主要业务是制造、销售及分销沙发,这与本集团的业务互补。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有关收购事项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高于25%但低于100%,因此,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于上市规则第14.06条下的重大交易且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下的申报、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

除非经上市规则另行准许及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本集团财务资料;(ii)目标公司财务资料;(iii)本集团经收购事项扩大后之未经审核备考财务资料;(iv)收购事项进一步详情;及(v)一般资料的通函将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完成须待正式协议签署后以及条件获达成及╱或(如适用)豁免后,方可作实。由于收购事项未必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