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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华控股执行董事变更、董事委员会成员变更,以及首席财务官变更

2018-03-13 22:15:00

董事会宣布,自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起:

1. 王贵升先生将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以及首席财务官;

2. 曾海林先生将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以及首席财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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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董事委员会成员,以及首席财务官辞任

敏华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自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起,为追求其他职业发展机会,王贵升先生(「王先生」)将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首席财务官,而王先生原於本集团或香港、中国大陆及其他地方之本集团联营公司之所有其他董事职务及职位均将相应终止。

王先生确认,就关於彼辞任,(i)彼并无任何向本公司提出索偿;(ii)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及(iii)概无任何有关之事宜须促请本公司股东垂注。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感谢王先生於任期内对本集团所作的宝贵贡献。

委任执行董事、董事委员会成员,以及首席财务官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董事会己决议委任曾海林先生(「曾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以及首席财务官,自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曾海林先生(「曾先生」),35岁,彼自二零一七年四月起加入本公司,担任副财务官。曾先生亦为本集团附属公司重庆嘉年华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之监事。彼於二零零四年取得香港大学工商管理(主修会计及财务)学士学位。曾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之会员。在加入本公司之前,曾先生自二零一三年十月至二零一七年二月曾为理文造纸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314)之一间附属公司的副财务总监,该公司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在此之前,彼自二零零九年九月至二零一三年九月曾担任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审计经理。

曾先生已就其获委任为执行董事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任期由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起至本公司於二零二一年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日期或该服务合约生效日期的三周年为止(以较早发生时间点为准)。曾先生之委任须符合有关於本公司之股东周年大会退任及重选之适用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细则条文之规定。根据该服务合约,曾先生的酬金为每年人民币249,720元及1,158,312港元,以及董事会所厘定的酌情花红。曾先生的薪俸乃由董事会按现行市场水平及曾先生对本公司事务贡献的时间、精力及专业知识厘定。本公司及曾先生均认为,酬金款额实属合理。该服务合约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於三个月的事先书面通知终止。除上文所披露外,曾先生并无担任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的任何其他职位。除上文所披露外,曾先生於过去三年并无及未曾担任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任何其他公众公司的董事职务。除於本公司担任董事外(将自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生效),曾先生独立於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分别具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并与彼等概无任何关系。於本公布日期,曾先生实益拥有本公司71,200股购股权。除上文所披露外,曾先生并无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任何须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外,概无有关曾先生的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作出披露,亦无有关曾先生自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以及首席财务官的进一步资料须提请股东注意。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曾先生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