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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

2019-12-18 00:00:00

董事会谨宣布,于二○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买方(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会德丰的全资附属公司)订立了买卖协议,据买卖协议内载条款及条件,以总价款港币六十四亿一千六百七十万元购入(i)销售股份(即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及(ii)销售借款(即目标公司于完成日期欠卖方之到期应清偿借款及账款净额之总金额)。

目标公司是一间投资控股公司。目标集团的主要资产包括位于新加坡着名的乌节路购物带中心之优质投资物业,即Scotts Square和会德丰广场。

会德丰拥有本公司66.01%权益,而卖方是会德丰的全资附属公司,故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卖方被视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而该交易对本公司(惟并非对会德丰)而言构成一项关连交易。基于该交易的规模或价值,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该交易必须遵守有关申报和公告的规定,但可获豁免遵守有关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