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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委任

2022-09-29 00:00:00

九龙仓置业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谨宣布委任蒋丽苑(别名蒋丽婉)女士(「蒋女士」)为本公司之新增独立非执行董事,由二○二二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蒋女士JP现年57岁,毕业于美国卫斯理女子大学,获文学士学位。她现为震雄集团有限公司的主席兼集团总裁,以及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该两间公司皆于香港公众上市。

蒋女士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广东省委员会委员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食 物及环境卫生咨询委员会成员。她亦是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工业总会副会长、深圳市机械行业协会副会长和香港玩具厂商会有限公司副会长。蒋女士在二○○○年至二○二一年间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深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她于二○○四年获香港工业总会颁发「香港青年工业家奖」,并于二○一二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委任为太平绅士。

除上文所披露外,蒋女士在目前以及在过去三年内并无担任任何其他公众上市公司的董事职位,她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她亦没有就本公司的证券拥有任何权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证券权益)。蒋女士将按每年港币二十五万元的比率收取本公司的董事袍金,该袍金与本公司向其他董事(主席除外)所支付的水平相同。在蒋女士的委任生效时,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与蒋女士之间将不存在任何服务合约,因此除上述董事袍金外,本集团将不会向她支付其他酬金。

据本公司董事所知,就蒋女士的委任而言,并无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的条文规定而须 予披露的资料,而蒋女士亦从来没有涉及任何根据该等《上市规则》条文而须予披露的事宜,亦没有须提呈予本公司股东知悉的任何其他事项。蒋女士已向本公司确认其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之独立性准则。

根据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条文,蒋女士将一直出任本公司董事职位,直至其在本公司大约于二○二三年五月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卸任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