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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有关收购目标公司65%已发行股本的须予披露交易

2021-04-14 00:00:00

兹提述永升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 」)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7 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涉及收购彰泰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65% 已发行股本。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宣佈,经尽职调查及进一步考虑收购事项的所有情况后,上海永升及卖方已决定不进行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因此,经过上海永升与卖方、黄先生、汪女士及桂林彰泰的友好协商,框架协议各订约方已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订立终止协议(「终止协议」)以终止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即时生效。根据终止协议,上海永升须解除所设立的在营运公司 20% 股权上的股份押记及卖方须向上海永升退还根据框架协议支付的按金人民币 100 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