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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2-18 00:00:00

本公告乃雅仕维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以及上市规则第13.09条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本集团预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期间」)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而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则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预期亏损乃主要由于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7月26日之公告述及的因素所致,包括(i)采纳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产生的不利影响;及(ii)推出的新项目(例如海口美兰机场、北京地铁綫及温州地铁綫)仍处于起步期。该等项目的收益处于增长阶段,惟特许经营费成本已确认。

本公司现正编制其报告期间之年度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为董事会基于目前可得资料(包括最新未经审核管理账目)作出之初步评估,有关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进行独立审阅。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预期于2020年3月底前刊发。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