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持续关连交易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2021-12-28 00:00:00

持续关连交易

董事会于2021年12月28日审议批准了《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统一授信及项下单笔业务的议案》,授信主体包括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本公司将适时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附属公司大家人寿签署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于本公告日期,大家人寿持有本公司7,810,214,889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7.84%,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大家人寿构成本公司关连人士,本集团与大家人寿之间的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项下应收大家人寿的服务费用年度上限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低于5%,因此,进行该等交易将构成本公司的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须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项下有关申报及公告的规定,但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