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摘要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收益约为人民币2065.5百万元,较二零二二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56.8百万元或约2.7%。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毛利约为人民币318.6百万元,较二零二二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249.9百万元或约44.0%。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纯利约为人民币45.2百万元,较二零二二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209.0百万元或约82.2%。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母公司普通股权益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约为人民币0.03元,较二零二二年同期减少约人民币0.21元或约87.5%。 董事会建议宣派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每股普通 股人民币0.038元,惟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获股东批准。假设末期股息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批准,连同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人民币0.029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股息总额将为每股普通股人民币0.0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