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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 主要交易及关连交易出售北京水木华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22-05-20 00:00:00

兹提述华夏视听教育集团(「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3月28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出售北京水木华夏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日期为2022年4月20日及2022年4月22日的公告(「延迟公告」),内容有关延迟寄发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出售事项更多详情的通函(「通函」)。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本公告乃根据上市规则第14.36A条作出。如延迟公告所披露,本公司已申请及联交所已授出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的规定,惟须于2022年5月20日或之前将通函寄发予股东。然而,由于安排批量印刷通函需要额外时间,故预期通函的寄发日期将延后至2022年5月26日或之前。因此,本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向联交所申请第二次豁免(「第二次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的规定。于2022年5月20日,联交所向本公司授出第二次豁免,条件是本公司须于2022年5月26日或之前寄发通函。

第二次豁免仅适用于该情况,倘本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联交所可撤销或更改第二次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