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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预告

2019-11-25 00:00:00

本公告乃由天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上市规则」)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十个月未经独立核数师及╱或审计委员会审阅或审核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并综合本集团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及十二月销售出货计划及董事会目前可获得之资料,与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纯利相比,预期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纯利将增加约200%。根据现有之资料,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纯利之预期增长,主要由于(i)客户订单增加;(ii)上半年原材料成本下降及其后下半年原材料价格持续平稳;及(iii)生产效率的提升所致。

由于本公司尚未开始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业绩,本公告所载之资料仅基于本公司目前可得资料及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十个月之未经审核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初步评估得出,其并未经本公司之独立核数师及╱或审计委员会审阅或审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实际财务业绩可能有别于本公告所披露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及其财务表现的进一步详情将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不迟于二零二零年三月底公佈。

谨请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