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正面盈利预告

2019-05-27 00:00:00

本公告乃由天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按上市规则所定义)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止四个月未经独立核数师及╱或审计委员会审阅或审核之未经审核管理报表之初步审阅,并综合本集团于二零一九年五月及六月销售出货计划及董事会目前可获得之资料,与二零一八年同期净亏损相比,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将录得应占溢利。截至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止四个月,本集团实现未经审计之收益总额为港币1,200百万元以上,初步核算未经审计之纯利为港币50百万元以上。根据现有之资料,财政期间之净溢利,主要是由于客户订单增加和原材料成本下降。

由于本公司尚未开始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综合财务业绩,本公告所载之资料仅基于本公司目前可得资料及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止四个月之未经审核管理报表之初步审阅初步评估得出,其并未经本公司之独立核数师及╱或审计委员会审阅或审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最终实际业绩可能有别于本公告所披露。建议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公告,该公告预期将于二零一九年八月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公佈。

谨请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