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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遵守不竞争承诺的公告

2019-07-23 00:00:00

兹提述叙福楼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刊发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及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报告。

诚如招股章程所载,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即叙福楼控股有限公司、黄杰龙先生、高爵权先生、黄耀铿先生、廖祥先生、廖志鸿先生、刘广坤先生、合群控股有限公司及高秀芝女士(「契诺人」))已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四日以本公司(为其本身及作为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的受托人)为受益人订立不竞争契据(「不竞争契据」)。

各契诺人已就其于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遵守不竞争契据的情况向本公司提供书面确认。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审阅各契诺人就其遵守不竞争契据中的承诺的情况作出的书面确认,并确认,就彼等所能确认,契诺人概无违反其于不竞争契据中作出的任何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