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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福楼集团稳定价格期结束、稳定价格行动及超额配股权失效

2018-06-19 07:36: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法例第571W章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第9(2)条作出。

本公司宣布,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已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七日(星期日)(即截止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之日起计第30日)结束。

由於根据国际配售,概无股份获超额分配,联席全球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包销商)并无行使超额配股权。於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并未进行任何稳定价格行动。超额配股权亦已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七日(星期日)失效且概无股份已经或将根据超额配股权发行。

本公司继续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a)条有关公众持股量的规定,据此,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至少25%须一直保持由公众人士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