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春来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及併表联属实体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本集团截至2023年8月31日止年度(「报告期」)之经审核综合年度业绩。该等经审核综合年度业绩已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连同本公司管理层进行审阅。 截至8月31日止年度 2023年 2022年 变动(%)(以人民币千元计, 百分比除外) 收入 1,497,962 1,309,197 14.4%毛利 890,055 826,703 7.7%除税前利润 688,175 555,451 23.9%年内利润 684,393 552,260 23.9%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方法: 经调整纯利1 673,227 537,630 25.2%附注: (1) 经调整纯利计算为年内利润,但不包括(i)以股份为基础的补偿;及(ii)外汇(收益)。有关本集团年内利润与经调整纯利的对账详情,请参阅本公告「财务回顾」一节。 董事会已建议派发截至2023年8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53元(相当于约0.058港元),惟须待股东于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举行的股东週年大会(「2024年股东週年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 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方法 为补充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呈列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本公司亦使用经调整纯利作为一项附加财务计量方法。本公司呈列该项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计量方法,是由于本公司管理层通过使用此方法消除本公司认为不能反映本集团业务表现之项目的影响,以评估本集团的财务表现。本公司亦认为该项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方法为投资者及其他人士提供了附加资料,让彼等以本集团管理层所采用的同样方式了解并评估本集团的综合经营业绩,并比较各会计期间的财务业绩及同类公司的财务业绩。然而,本公司呈列的经调整数据未必可与其他公司所呈列的类似计量方法相比。该项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量方法用作分析工具存在局限性, 阁下不应视其为独立于或可代替本集团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呈报的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