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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03-30 00:00:00

建议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行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在中国境内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含130亿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A股可转债」)。建议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将会根据特别授权发行,尚需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批准,并需重庆银保监局及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规则涵义

根据上市规则第19A.38条,建议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须于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上批准。

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

本行将于股东大会上提呈决议案以批准(其中包括)建议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认购事项及其相关事宜,并将于类别股东会议上提呈决议案以批准(其中包括)建议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相关事宜。

根据上市规则第19A.39A条,本行将适时刊发一份载有建议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详情的通函,寄发予H股股东。

务请投资者注意,建议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尚需股东于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批准,并需重庆银保监局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方可作实。由于建议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仍须待达成其所载多项条件后方可作实,故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必可进行或生效。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及股东于买卖本行证券时,务须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