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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延长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的最后截止日期

2020-09-04 00:00:00

兹提述训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8月7日有关建议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的公告及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20年8月21日及2020年8月27日有关延长最后截止日期的公告(「该等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配售协议,配售事项须待配售协议所载的先决条件(「先决条件」)于2020年8月21日(或本公司与配售代理可能书面协定的较后时间)(「最后截止日期」)或之前获达成后,方告完成。

于2020年8月21日,本公司与配售代理已书面协定将最后截止日期由2020年8月21日延后至2020年8月28日。

于2020年8月27日,本公司与配售代理已书面协定将最后截止日期进一步由2020年8月28日延后至2020年9月4日。

由于进一步需要更多时间方可达成先决条件,故本公司与配售代理经公平磋商后,已书面协定将最后截止日期进一步由2020年9月4日延后至2020年9月11日。

除上述变动者外,配售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均维持不变,并继续具有十足效力及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