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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公告 进一步延迟寄发有关工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代表INFINITIES GLOBAL TECHNOLOGY LIMITED PARTNERSHIP提出有关收购九尊数字互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INFINITIES GLOBAL TECHNOLOGY LIMITED PARTNERSHIP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将予收购者除外)之无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之综合文件

2022-04-14 00:00:00

兹提述(i)九尊数字互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与Infinities Global Technology Limited Partnership(「要约人」)于二零二二年二月七日发出之联合公告(「规则3.5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完成收购销售股份及股份要约,(ii)本公司与要约人于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发出之联合公告,内容有关延迟寄发综合文件(「延迟寄发公告」),及(iii)本公司与要约人于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发佈之联合公告,内容有关进一步延迟寄发综合文件(「第二次延迟寄发公告」)。除另有界定外,本联合公告所用词汇与规则3.5公告、延迟寄发公告及第二次延迟寄发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规则3.5公告所披露,要约人及本公司拟将要约人之要约文件及董事会之受要约人董事会通函合併为综合文件。根据收购守则规则8.2,综合文件须于规则3.5公告日期后21日内(即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或之前)或执行人员可能批准之较后日期寄发。诚如延迟寄发公告所披露,执行人员已授予同意,延长寄发综合文件之最后期限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以及诚如第二次延迟寄发公告所披露,执行人员已授予同意,进一步延长寄发综合文件之最后期限至二零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由于需要额外时间落实载于综合文件之若干资料(尤其是独立财务顾问之意见函件),本公司已根据收购守则规则8.2向执行人员提交申请,且执行人员表示有意授予同意,进一步延长寄发综合文件之期限至二零二二年五月六日或之前之日期。

要约人及本公司将于寄发综合文件时联合刊发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