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有关本公司截至2022 年10 月30日止年度之年报之补充公告

2023-03-31 00:00:00

有关本公司截至2022年10月30日止年度之年报之补充公告兹提述 (i) Rimbaco Group Global Limited(「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刊发之日期为2020年4月14日内容有关本公司普通股于2020年4月28日在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上市」)之招股章程(「招股章程」);及 (ii)本集 团截至2022年10月30日止年度之年报(「2022年年报」)。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招股章程及2022年年报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所得款项用途 诚如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一节所披露,股份发售之所得款项净额(「所得款项净额」)拟用作以下用途: 所得款项净额约39.4%将用作加强我们的资本基础,应付潜在楼宇建造项目,包括 (i)支付我们已回标的楼宇建造项目之启动成本;(ii)满足我们已回标的楼宇建造项目之履约保证金要求;及 (iii)拨付日后的楼宇建造项目; 所得款项净额约31.2%将用作增购机器及设备,以长远降低我们的建造成本; 所得款项净额约6.5%将用作收购地皮及兴建储存机器及设备的仓库; 所得款项净额约6.1%将用作为银行融资的抵押品及拨付本公司往来银行的偿债基金; 所得款项净额约5.3%将用作扩大人力以支援业务拓展,且一般预计可应付 3年新聘员工的成本; 所得款项净额约1.9%将用作于吉隆坡设立代表办事处;及 所得款项净额约9.6%将作额外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 诚如2022年年报所披露,本公司自上市筹集所得款项净额约73.5百万港元,截至2022年10月31日,未动用上市所得款项净额约为44.1百万港元(「未动用所得款项」)。 董事会谨此根据上市规则附录十六第11(8)及11A段就 (i)应用未动用所得款项之 预期时间表;及 (ii)未动用所得款项是否会按照本公司先前披露之意向使用提供额外资料。 未动用所得款项及经修订分配于本公告日期之未动用所得款项分析及未动用所得款项之经修订分配载列如 下: 于2022年截至2022年10月31日于本公告动用未动用占总额之10月31日之概约未日期之未未动用所得所得款项概约计划概约所得之概约已动用所得动用所得款项净额之净额之预业务策略百分比款项净额动用金额款项净额款项净额经修订分配期时间表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为潜在楼宇项目加强资本39.4%2892413147157779648维持不变于2024年基础底或之前 收购机器及设备31.2%22972855221172211714840于2024年底或之前 收购土地及建造仓库6.5%4781–4781478112058于2024年底或之前 于2022年截至2022年10月31日于本公告动用未动用占总额之10月31日之概约未日期之未未动用所得所得款项概约计划概约所得之概约已动用所得动用所得款项净额之净额之预业务策略百分比款项净额动用金额款项净额款项净额经修订分配期时间表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银行融资抵押及拨付偿债6.1%45124512––––基金 增聘人手以支持业务扩张5.3%38923892–––– 于吉隆坡设立代表办事处1.9%1450–14501450维持不变于2024年底或之前 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企业9.6%69816981––––用途 总计100%73512293874412537996–变更所得款项用途之理由及裨益 诚如招股章程所披露,本公司最初拟应用所得款项净额约31.2%用于收购机器及设备。然而,受过去几年爆发COVID-19疫情之影响,市场上之高层住宅及商业项目极少,董事会认为,在经济不明朗之际,为高层住宅及商业项目收购若干机器及设备对本集团无利。经审慎周详考虑本集团之目前营商环境及发展需求后,董事会认为,原拟用于收购机器及设备之部分所得款项净额应分配至收购土地及建造仓库,以满足于项目完成后从项目工地归还之本集团机器及设备之存放需求,以供维护及储存之用。原分配用于收购土地及建造仓库之所得款项净额不足以应付不断上升的土地成本及开办成本。除上述变更外,未动用所得款项用途并无其他变动。 董事会认为,所得款项净额用途之上述变动 (i)属公平合理,因为这将使本集团更有效地运用其财务资源,以更好地提升本集团之盈利能力;(ii)符合本集团之业务策略;(iii)不会对本集团之业务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及 (iv)符合本集团及股东之整体利益。董事会确认,招股章程所载之本集团业务性质并无重大变动。 自2020年以来,COVID-19疫情已对马来西亚之整体营商环境造成负面影响,随后执行之严格封锁导致经济及市况不明朗。在此情况下,本集团已采取负责任及审慎之态度实施业务策略,导致延迟使用所得款项净额。尽管如此,本集团已尽力遵循招股章程所披露之所得款项净额用途之实施计划,并一直监察马来西亚之市况,不时评估动用所得款项净额之合适时机。因此,预计未动用所得款项将于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悉数动用。 除非出现不可预见之情况,悉数动用未动用所得款项之预期时间表乃基于董事之最佳估计作出,并可根据市况而变动。倘未动用所得款项之拟定用途有任何重大变动,本公司将适时作出适当公告。 本补充公告提供之资料不会影响2022年年报所载之其他资料。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上述报告之内容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