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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11-17 00:00:00

本公告由MOGHoldingsLimited(「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董事会现时可得资料及本集团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六个月(「本期间」)最近期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初步审阅所得,预期本集团的纯利较2019年同期的综合纯利约7.8百万令吉减少约29%。这主要由于本期间的收益较2019年同期减少约36%。收益的减少乃主要因爆发COVID-19疫情所致,下文载列有关详情:

(1)于2020年3月16日,马来西亚政府颁佈行动限制令(「行动限制令」)。行动限制令自2020年3月18日起生效并延期至2020年6月9日。若干业务部门(包括光学零售行业)获准逐步恢复运营。本集团自2020年3月18日起关闭其所有自有零售店。自2020年5月5日起,本集团逐步恢复业务运营,且截至2020年5月13日,其所有自有零售店已恢复运营。马来西亚政府随后于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实施复原式行动限制令,由于对日常活动的限制减少、COVID-19疫情对消费者信心造成影响、社交距离措施进一步导致商场的人流量减少,因此,本集团位于马来西亚半岛的零售店均已受到影响。

(2)马来西亚的边境仍处于关闭状态,包括往返新加坡的旅行(必要工作、业务及公务旅行除外)限制。这导致本集团位于新山市且目标人群主要为新加坡游客的零售店销售额减少。管理层无法确定恢复两国间跨境旅行的时间以及两国边境健康检查及隔离的严格程度。

于2020年10月12日,鉴于雪兰莪、吉隆坡及布城的COVID-19病例增多,马来西亚政府于该等地区实施有条件行动管制令「有条件行动管制令」,自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27日生效。学校及高校于本期间临时关闭,且除非僱主就工作旅行提供信函,否则不得跨区旅行。于2020年10月26日,马来西亚卫生部门发现有条件行动管制令于过去14天并无减轻COVID-19感染风险后,有条件行动管制令被再次延长14天直至2020年11月9日。于2020年11月7日,马来西亚政府宣佈,自2020年11月9日起至2020年12月6日,将对马来西亚半岛的所有州(除玻璃市州、彭亨州及吉兰丹州外)实施为期四周的有条件行动管制令。儘管本集团所有零售店获准照常运营,但大部分零售店位于实施有条件行动管制令的州。有条件行动管制令的各种限制包括:缩短营业时间、关闭娱乐场所以及限制区域间旅行。儘管COVID-19疫情持续的时间仍不确定,本集团将继续密切监控市场状况并将于必要时及时调整业务策略。

儘管本集团于本期间的收益及纯利减少,董事会认为,本集团的整体运营及财务状况仍健康稳健。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于本期间的未经审核中期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以及董事会现时可得资料而得出,该等资料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及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并可于必要时进行调整,因此,中期业绩可能与本公告中所载资料有所不同。根据上市规则,本期间的财务资料详情将在本集团的中期业绩公告中披露,该公告预期将于2020年11月底前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