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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1-03-01 00:00:00

本公告乃由烨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本公司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帐目及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的初步评估,预期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将录得净利润较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约人民币2,588万税后利润降幅约25%。有关预期降幅主要由于(1)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增值服务业务收入减少;(2)由于2020年下半年在我们的商业物业所在的北京偶发的新冠病毒疫情原因,商业物业及产业园区使用率减少导致该等物业收入下降;(3)应政府要求需加强防疫,大量增加防疫成本,导致服务成本上涨。

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本公告所载的资料仅基于根据董事会对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帐目及董事会目前可得最新资料的初步评估,有关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本公告所载的资料将视情况调整。本集团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预期将于2021年3月公布。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之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