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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

2021-04-30 00:00:00

兹提述利特米有限公司(「本公司」)所刊发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的公告,内容有关于基金的投资(「该公告」)。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述,一份载有(其中包括)认购事项、赎回事项及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资料进一步详情的通函(「通函」)预计将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以供参考。

由于需要额外时间以供本公司编制及落实将载入通函的资料,故本公司目前预期通函将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