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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 股份购回计划

2021-03-25 00:00:00

本公告乃利特米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根据本公司股东于二零二零年四月八日通过之股东书面决议案,本公司董事(「董事」)获一般授权购回本公司股份(「股份」),合共不超过紧随资本化发行及股份发售(定义见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之招股章程)完成后已发行股份总数10%(「股份购回授权」)。根据股份购回授权,可购回股份最高数目为50,000,000股股份,相当于紧随资本化发行及股份发售完成后已发行股份总数10%。

股份购回计划

鑑于股份现行成交价处于本公司表现、资产价值及业务前景被低估之水平,故视乎市况而定,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议决动用股份购回授权,方式为不时积极于公开市场上进行股份之场内股份购回计划(「股份购回计划」)。根据股份购回计划用于股份购回之资金总额不多于25百万港元。股份购回计划期限直至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为止。

董事会相信,股份购回计划可彰显本公司对自身业务展望及前景充满信心,最终会使本公司得益,并为本公司股东创造价值。董事会相信,本公司目前财务资源使其得以在实行股份购回之同时,亦能维持稳健财务状况。

股份购回仅会在董事会认为合适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之情况下方始进行。股份购回计划及股份购回将根据上市规则规定执行。股份购回不得导致公众人士所持股份数目低于上市规则所规定相关最低百分比。股份购回将以本集团现有现金资源(不包括本公司产生自上市所得尚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提供资金。所购回股份将被注销。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本公司行使股份购回计划时可能视乎市况及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进行。概不保证任何购回之时间、数目或价格。因此,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