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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福 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未经审核主要经营数据

2017-04-12 17:51:00

周大福珠宝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谨此宣布本集团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第四季度」或「季内」)若干未经审核主要经营数据。本公告所载未经审核主要经营数据应与本公司的2016/17财政年度中期报告一并阅览。

主要经营数据

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三个月

(与去年同期相比的百分比变动)

中国内地(1) 香港及澳门

零售值(2)增长 16% 1%

同店销售(3)增长 12% 4%

同店销量增长 -2% -1%

按产品划分的同店销售增长

—珠宝镶嵌首饰 5% -17%

—黄金产品 17% 19%

按产品划分所占相应零售值百分比

—珠宝镶嵌首饰 25% 26%

—黄金产品 58% 57%

—铂金╱K金产品 12% 11%

—钟表 5% 6%

(1)「中国内地」包括於中国内地的珠宝及钟表业务。

(2)「零售值」按於零售点网络和其他渠道向客户销售产品以相应的功能货币计值的最终零售价(包括增值税,如有)计算。

(3)第四季度的「同店销售」指来自於2015年4月1日前开业并於2017年3月31日仍然续存的直营零售点的营业额,惟不包括批发及其他渠道的营业额。

同店销售增长

—中国内地和香港及澳门市场於第四季度的零售值及同店销售表现因基本因素渐趋稳定及相对基数较低而继续按季录得改善。其中,香港及澳门市场自2014财政年度第四季度起连续12个季度录得同店销售下跌後,首次录得同店销售正增长。

—於季内,黄金产品的同店销售表现於中国内地和香港及澳门市场均主要受惠於平均售价上升而录得增长。黄金产品的平均售价上升除由於国际平均金价较去年同期上升3%,更主要是售出产品的平均单件重量增加所致。

—中国内地珠宝镶嵌首饰的同店销售表现於季内受销量及平均售价上升所带动而继续有所改善;而相关销售表现於香港及澳门市场则因平均售价下跌而受拖累,此乃由於去年同期有若干大额销售交易所致,按销量而言则录得正增长。

—以中国银联或人民币结算的零售值占香港及澳门市场零售总值的百分比(即代表内地游客的销售贡献)於季内下跌至45%,而去年同期则为49%。有关贡献与2017财政年度上半年相若。

—通过加强与现有网上平台夥伴的合作,中国内地电子商务於第四季度的零售值录得85%大幅增长。电子商务占季内中国内地零售值及销量分别2.9%及8.7%。

零售点网络(1) 於2017年3月31日 於第四季度净变动

中国内地—珠宝零售点(2) 2,129 +6

中国内地—钟表零售点 117 -2

香港及澳门 102 —

其他市场 20 —

Hearts On Fire(3) 13 —

总计 2,381 +4

(1)不包括Hearts On Fire店中店及店内专柜

(2)包括於中国内地的Hearts On Fire零售点

(3)包括於美国及台 湾 的Hearts On Fire零售点

谨慎性陈述

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最新经营资料乃按本公司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内部记录及管理账目作出,而有关内部记录及管理账目均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