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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福 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三个月未经审核主要经营数据

2016-10-17 16:38:00

周大福珠宝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谨此宣布本集团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三个月(「第二季度」)若干未经审核主要经营数据。本公告所载未经审核主要经营数据应与本公司的2016财政年度年报一并阅览。

主要经营数据

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三个月

(与去年同期相比的百分比变动)

中国内地(1) 香港及澳门

零售值(2)增长 –17% –33%

同店销售(3)增长 –22% –30%

同店销量增长 –32% –39%

按产品划分的同店销售增长

—珠宝镶嵌首饰 –17% –23%

—黄金产品 –27% -36%

按产品划分所占相应零售值百分比

—珠宝镶嵌首饰 28% 27%

—黄金产品 52% 54%

—铂金╱K金产品 14% 12%

—钟表 6% 7%

(1)「中国内地」包括於中国内地的珠宝及钟表业务。

(2)「零售值」按於零售点网络和其他渠道向客户销售产品以相应的功能货币计值的最终零售价(包括增值税,如有)计算。

(3)第二季度的「同店销售」指来自於2015年4月1日前开业并於2016年9月30日仍然续存的直营零售点的营业额,惟不包括批发及其他渠道的营业额。

—中国内地和香港及澳门市场於第二季度的零售值表现受到高基数的影响,此乃由於金价於去年同期下跌令黄金产品销售急升所致。

—以中国银联或人民币结算的零售值占香港及澳门市场零售总值的百分比(即代表内地游客的销售贡献)於第二季度下跌至43%,而去年同期则为57%。本集团相信,此乃由於内地游客消费习惯改变所致。

—本集团於期内净开设11个零售点,当中包括在中国内地净开设12个珠宝零售点与净开设1个钟表零售点,在香港、澳门及其他市场净关闭2个零售点。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零售点总数为2,326个。

谨慎性陈述

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最新经营资料乃按本公司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三个月内部记录及管理账目作出,而有关内部记录及管理账目均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