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关连交易及须予披露交易 - 完成出售宁波万维的全部股权及有关租赁协议的关连交易

2024-04-15 00:00:00

交易完成出售事项 董事会欣然宣布,股权转让协议项下出售事项的所有先决条件已获达成,而出售事项已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完成。于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宁波万维的任何股权,且宁波万维不再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宁波旷世已悉数收取出售事项的代价人民币47百万元。 与宁波万维订立的租赁协议 诚如通函所披露,本集团正将该物业的一部分用作办公物业。为使本集团于出售事项完成后继续使用现由本集团占用的该物业的该等部分作为办公物业,于2024年4月15日: 1.宁波香薰与宁波万维的指定代理宁波旷世网贸园订立租赁协议(宁波香薰),租用租赁物业一,用作办公场所;及2.宁波旷世与宁波万维的指定代理宁波旷世网贸园订立租赁协议(宁波旷世),租用租赁物业二,用作办公场所。 所有该等租赁协议的交易性质均类似,及与宁波旷世网贸园订立,故该等交易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1条合并计算。此外,由于 (1)该等租赁协议的交易性质与2023年租赁协议类似;(2)该等租赁协议及2023年租赁协议项下的租赁物业均由金先生间接拥有;及(3)2023年租赁协议乃于订立该等租赁协议前12个月内进行,故该等交易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1条合并计算。 该等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与2023年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合并计算时,应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的报告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原因为适用百分比率低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