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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

2023-02-14 00:00:00

延迟寄发通函

兹提述旷世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月19日有关设计及建造生产设施工程之重大交易公告(「该公告」)。除本公告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载,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建造工程的进一步详情及(ii)上市规则项下须予披露之其他资料之通函(「通函」)将于2023年2月14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由于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将载入通函的若干资料(包括尤其是,有关本公司营运资金充足性的资料),预期通函的寄发日期将延迟至2023年3月3日或之前。倘本公司将于2023年3月3日或之前寄发通函,本公司已申请且联交所已授出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