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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基金之权益

2022-11-22 00:00:00

进一步认购基金

兹提述旷世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1月4日之公告,内容有关该等基金认购事项以及日期为2022年11月15日之公告,内容有关第四次认购事项(统称「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除第四次合併基金认购事项外,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宁波旷世于2022年11月22日认购第二只基金之权益,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元,该认购由本集团之盈余现金储备提供资金。

上市规则涵义

第五次认购事项之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按独立基准计算均低于5%。此外,第五次认购事项之若干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与第四次合併基金认购事项合併计算后均超过5%但低于25%。因此,第五次合併基金认购事项对本公司而言构成一项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通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