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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盈利预告

2020-03-04 00:00:00

本公告由银城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目前可得资料所作的初步审阅,与二零一八年同期比较,预期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经调整溢利(即未扣除有关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六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上市开支)将录得不少于40%增幅。该增幅主要由于(i)本集团在管建筑面积增加;(ii)提供生活社区增值服务所产生的收益增加;及(iii)本集团所承接独立第三方房地产开发商的项目已逐渐进入成熟期,而提供该等物业管理服务所产生的毛利有所增加。

由于本公司仍在编制其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乃根据本公司管理层参考目前可得资料所作的初步审阅,其尚未经核数师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并可能于进一步审阅时作出调整。本集团业绩详情将于本公司就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核年度业绩所刊发的公告中披露,有关业绩将根据上市规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