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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 - 收购中远海运供应链股权

2022-09-30 00:00:00

股权转让协议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中远海运集运(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与中远海运物流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中远海运集运有条件同意购买且中远海运物流有条件同意出售中远海运供应链的约13.46%股权(对应建议中远海运供应链公开挂牌增资及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后的7%股权),代价为人民币1,216,544,807.69元(相当于约1,338,199,288.46港元)。

香港上市规则之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中远海运及其联繫人控制或有权行使控制有关7,328,600,010股A股及225,822,000股H股的表决权,相当于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46.94%。因此,中远海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并因此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于本公告日期,中远海运物流为中远海运的全资附属公司。因此,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中远海运物流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及中远海运供应链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

天宏力收购事项、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收购事项、本集团增资事项及中远海运供应链收购事项将构成一个12个月期间进行的连串交易,且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81条,须合併计算。由于根据香港上市规则有关中远海运供应链收购事项(与天宏力收购事项、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收购事项及本集团增资事项合併计算)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高于0.1%但低于5%,中远海运供应链收购事项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所载之申报及公告规定,但可豁免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