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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2021年到期的6亿美元8.375%优先票据

2019-01-11 00:00:00

谨此提述本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就拟发行票据作出的公告。

于2019年1月10日,本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及附属公司担保人质押人与滙丰、摩根士丹利、中信银行(国际)、兴证国际、招银国际、德意志银行、国泰君安国际、工银国际及野村就发行2021年到期的6亿美元8.375%优先票据订立购买协议。

票据已获得于新加坡证交所上市及报价的原则性批准。新加坡证交所对本公告所作出的任何声明、所发表的任何意见或所载的任何报告的准确性概不负责。票据获原则性批准于新加坡证交所正式名单上市及报价并不视为本公司、附属公司担保人、合营附属公司担保人或其各自联营公司、及票据、上市发售、附属公司担保或合营附属公司担保(如有)的价值指标。本公司并无亦不会寻求票据在香港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