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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银行发售价及配发结果公告 (多档案) (摘要)

2018-06-25 06:08:00

全球发售的发售股份数目: 1,170,000,000股H股(视乎超额配股权

行使与否而定)

国际发售的发售股份数目: 1,144,177,500股H股(经重新分配後

调整及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否而定)

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25,822,500股H股(经重新分配後调整)

发售价: 每股H股6.39港元(另加1%经纪佣金、

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

0.00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

面值: 每股H股人民币1.00元

股份代号: 1916

概要

? 发售价定为每股H股6.39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

? 根据发售价每股H股6.39港元计算,经扣除全球发售相关承销佣金及其他估计开支後,并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本行将收取的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7,260.4百万港元。

? 已收到合共4,239份根据香港公开发售提交的有效申请(包括使用白色及黄色申请表格及通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及根据白表eIPO通过白表eIPO服务发出电子认购指示的申请),认购合共25,822,500股香港发售股份,相等於香港公开发售下初步可供认购总数87,750,000股香港发售股份约0.29倍。香港公开发售下初步提呈发售的发售股份认购不足,且61,927,500股未获认购香港发售股份已被重新分配至国际发售。25,822,500股发售股份将配发及发行予香港公开发售项下申请人。

? 根据国际发售向承配人分配的发售股份最终数目为1,144,177,500股发售股份,约占全球发售下发售股份总数的97.79%(行使超额配股权前)。合共73名承配人已获配发5手或以下发售股份,约占国际发售下121名承配人的60.33%。国际发售下初步提呈发售的发售股份已获轻微超额认购,且国际发售已超额分配175,500,000股H股。

? 根据与基石投资者订立的基石投资协议,基石投资者认购的发售股份数目现已厘定。Yango Investment Limited已认购219,092,000股H股,RoadShine Developments Limited已认购141,268,000股H股,Sinolending FintechCompany Limited已认购122,841,500股H股,中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已认购61,420,500股H股, 富通保险有限公司已认购58,964,000股H股, 合计603,586,000股H股,约占发售股份的51.6%,及全球发售完成後已发行股份的10.3%(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有关基石投资者的详情,请参阅招股章程「基石投资者」一节。

? 根据国际承销协议,本行已向国际承销商授出超额配股权,可由联席代表(代表国际承销商)自国际承销协议日期起直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认购申请截止日期後30日期间内行使,要求本行按国际发售下的发售价发行及配发合共最多175,500,000股额外H股。175,500,000股H股获超额分配。该等超额分配可通过行使超额配股权、於二级市场按不高於发售价的价格进行购买或通过延期交收或综合使用上述方法补足。倘超额配股权获行使,本行将刊发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期,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

? 按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6.39港元计算,本行现有股东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焦化」)获配售55,555,500股发售股份,约占发售股份的4.75%及约占全球发售完成後已发行股本总额的0.95%(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

? 本行已向香港联交所申请且香港联交所已授出上市规则第10.04条及附录六(「配售指引」)第5(2)段的同意,准许本行向景德镇焦化(作为承配人投资者)分配国际发售项下H股,惟须受招股章程「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 有关现有股东认购H股的豁免」一节所披露的条件规限。

? 除上文及招股章程「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 有关现有股东认购H股的豁免」一节所披露者外,国际发售遵守配售指引,由或透过联席代表及承销商根据全球发售配售的发售股份概无配售予本行任何核心关连人士(该词汇的定义见上市规则),亦无配售予配售指引第5(1)段所指任何关连客户或配售指引第5(2)段所指人士(不论以其本身名义或透过代名人)。董事确认,概无承配人将获个别配售超过本行紧随全球发售後经扩大已发行股本10%以上。董事确认,(a)紧随全球发售後本行将不会新增任何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b)公众人士持有的H股数目将符合香港联交所所批准的最低百分比;(c)本行三大公众股东於上市时并无持有公众所持股份50%以上的股份,符合上市规则第8.08(3)条及第8.24条的规定;及(d)於上市之时至少有300名股东,符合上市规则第8.08(2)条的规定。

? 发售价、国际发售的踊跃程度、香港公开发售的申请水平以及香港发售股份的分配基准将於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在《南华早报》(以英文)及《香港经济日报》(以中文)公布。

就香港公开发售而言,本行公布香港公开发售的分配结果及成功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 护照╱ 香港商业登记号码可於以下日期及时间和按下列指定方式查询:

? 於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在本行网站(www.jx-bank.com)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所载公告查阅;

? 於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 上午八时正至2018年7月1日(星期日)午夜十二时正期间, 透过可全日24小时浏览分配结果的指定网站www.iporesults.com.hk(可选择:英文网站https://www.eipo.com.hk/en/Allotment;中文网站https://www.eipo.com.hk/zh-hk/Allotment)查阅。使用者将须输入其於申请时提供的香港身份证╱ 护照╱ 香港商业登记号码,方可搜索自身的分配结果;

? 於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至2018年6月28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十时正致电+852 2862 8669查询;及

? 於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至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期间, 在本公告「分配结果」一段所载的所有收款银行指定分行的营业时间内查阅特备的分配结果小册子。

? 使用白表eIPO或使用白色申请表格申请认购1,000,000股或以上香港发售股份并已提供全部所需资料的申请人,可於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或本行在报章上公布的其他日期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一时正,亲临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领取H股股票(如有)。

? 对於使用白色申请表格或白表eIPO的申请人,配发予彼等而不可亲身领取或可亲身领取但未有亲身领取的香港发售股份的H股股票(如有),预计将於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或之前以普通邮递方式寄予有权收取者,邮误风险概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 对於使用黄色申请表格和通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的申请人,配发予彼等的香港发售股份的H股股票(如有),预期将於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或在特别情况下由香港结算或香港结算代理人指定的任何其他日期存入中央结算系统,以记存於彼等的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股份户口或其指定的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股份户口。

? 使用黄色申请表格申请认购1,000,000股或以上香港发售股份并已提供全部所需资料的申请人,可於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或本行在报章上公布的其他日期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一时正,亲临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领取退款支票(如有)。

? 对於使用白色申请表格或黄色申请表格提出申请而全部或部分申请不获接纳的申请人,彼等不可亲身领取或可亲身领取但未有亲身领取的退款支票,将於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或之前以普通邮递方式寄予有权收取者,邮误风险概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 倘申请人使用白表eIPO透过单一银行账户支付申请股款,则电子退款指示(如有)预期将於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发送至申请付款账户。倘申请人使用白表eIPO透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申请股款,则退款支票(如有)预期将於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或之前以普通邮递方式寄发,邮误风险概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 对於通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退还给该等人士的退款,预期将於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记存入相关申请人的指定银行账户或彼等的经纪或托管商的指定银行账户内。

? H股股票仅在全球发售在各方面已成为无条件及招股章程「承销- 承销安排及费用- 香港公开发售- 终止理由」一节所述的终止权利并无获行使的情况下,方会於2018年6月26日(星期二)上午八时正成为有效所有权凭证。

? 预期H股将於2018年6月26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开始在香港联交所买卖。H股将以每手500股H股进行买卖。H股的股份代号为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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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接获的申请及认购意向

发售价定为每股H股6.39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根据发售价每股H股6.39港元计算,经扣除全球发售相关承销佣金及其他估计开支後,并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本行将收取的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7,260.4百万港元。有关本行全球发售所得款项用途的详情,请参阅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 所得款项用途」一节。

董事宣布,於2018年6月19日(星期二)中午十二时正截止办理认购申请登记之时,已收到合共4,239份根据香港公开发售提交的有效申请(包括使用白色及黄色申请表格及通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及通过白表eIPO发出的电子认购指示提出的申请),以认购合共25,822,500股香港发售股份,相等於香港公开发售下初步可供认购总数87,750,000股香港发售股份约0.29倍。香港公开发售下初步提呈发售的发售股份认购不足,且61,927,500股未获认购香港发售股份已被重新分配至国际发售。25,822,500股发售股份将配发及发行予香港公开发售项下申请人。

在以白色及黄色申请表格或通过白表eIPO网站(www.eipo.com.hk)向指定白表eIPO服务供应商以及通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而提交总数25,822,500股香港发售股份的4,239份有效申请中,涉及总数20,822,500股香港发售股份的合计4,234份申请乃就认购总额5百万港元或以下(根据最高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6.66港元而计算,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的香港发售股份提出(相当於甲组初步包括的43,875,000股香港发售股份约0.47倍),而涉及总数5,000,000股香港发售股份的合计5份申请乃就认购总额5百万港元以上(根据最高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6.66港元而计算,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的香港发售股份提出(相当於乙组初步包括的43,875,000股香港发售股份约0.11倍)。未按照申请表格所载指示填妥的申请已遭拒绝受理。6份重复申请或疑属重复申请已被识别及拒绝受理。1份申请因退票而遭拒绝受理。2份申请因属无效申请而遭拒绝受理。并无认购超过香港公开发售下初步可供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50%(即超过43,875,000股H股)的申请已被识别。香港公开发售中提呈发售的发售股份乃根据下文「香港公开发售的分配基准」一段所载列的基准有条件地进行分配。

国际发售、基石投资者及超额配股权

根据国际发售向承配人分配的发售股份最终数目为1,144,177,500股发售股份,约占全球发售下发售股份总数的97.79%(行使超额配股权前)。合共73名承配人已获配发5手或以下发售股份,约占国际发售下121名承配人的60.33%。国际发售下初步提呈发售的发售股份已获轻微超额认购,且国际发售已超额分配175,500,000股H股。

按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6.39港元计算及根据与招股章程「基石投资者」一节所披露与基石投资者订立的基石投资协议,基石投资者将予认购的发售股份数目现已厘定如下:

占全球发售

完成後已发行

所认购 占发售股份的 股本总额的

H股数目 概约百分比* 概约百分比*

Yango Investment Limited 219,092,000 18.7% 3.7%

Road Shine Developments Limited 141,268,000 12.1% 2.4%

Sinolending Fintech Company Limited 122,841,500 10.5% 2.1%

中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61,420,500 5.2% 1.1%

富通保险有限公司 58,964,000 5.0% 1.0%

合计 603,586,000 51.6% 10.3%

* 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

** 基石投资者认购的发售股份数目乃使用1美元兑7.8496港元的汇率计算,并向下调整至最接近每手500股H股的完整买卖单位。

就本行所深知,除下文所披露者外,各基石投资者与彼等各自的最终实益拥有人相互独立,亦独立於本行、其关连人士及彼等各自的联系人,且并非本行的现有股东或紧密联系人。

基石投资者将予认购的发售股份将在各方面与其他缴足股款的已发行发售股份享有同等权益,并计入本行的公众持股量。概无基石投资者将认购全球发售下的任何发售股份(根据各自的基石投资协议所认购者除外)。紧随全球发售完成後,概无基石投资者会於本行董事会中拥有任何代表,亦无任何基石投资者会成为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

Yango Investment Limited、Road Shine Developments Limited及中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可各自分别通过与兴证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兴证贷款人」)、工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ICBC贷款人」)及安信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安信国际证券贷款人」)订立贷款融通获得外部融资,以为其各自认购发售股份提供资金。有关基石投资者及其外部融资安排的详情,请参阅招股章程「基石投资者」一节。YangoInvestment Limited、Road Shine Developments Limited及中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均同意并向本行承诺各自促使兴证贷款人、ICBC贷款人及安信国际证券贷款人,且兴证贷款人、ICBC贷款人及安信国际证券贷款人均同意并向本行承诺,不会於上市日期後六个月期间的任何时间出售融资安排项下的质押股份。

各基石投资者已同意,除招股章程「基石投资者」一节所披露基石投资者就全部或部分发售股份收取的费用外,未经本行及相关承销商事先书面同意,其不会於上市日期(包括该日)起计六(6)个月期间内任何时间直接或间接(a)处置(定义见相关基石投资协议)任何相关发售股份或於任何持有任何相关发售股份的公司或实体的权益,但若干有限情况除外,例如转让予该基石投资者的任何全资附属公司或共同控制的实体,惟(其中规定包括)该全资附属公司或共同控制的实体须承诺且基石投资者承诺促使该附属公司或共同控制的实体遵守对基石投资者所施加的有关限制;(b)允许其本身进行最终实益拥有人层面的控制权变更(定义见香港收购守则);或(c)直接或间接订立与上述任何交易具相同经济效益的任何交易。

按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6.39港元计算,本行现有股东景德镇焦化获配售55,555,500股发售股份,约占发售股份的4.75%及约占全球发售完成後已发行股本总额的0.95%(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

本行已向香港联交所申请且香港联交所已授出上市规则第10.04条及配售指引第5(2)段所述的同意,准许本行向景德镇焦化(作为承配人投资者)分配国际发售项下H股,惟须受招股章程「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 有关现有股东认购H股的豁免」一节所披露的条件规限。

就根据国际发售向景德镇焦化(作为承配人投资者)分配H股而言,本行已向联交所确认,并无亦不会因景德镇焦化与本行之间的关系而向其提供优惠待遇。根据本行上文的确认及与联席账簿管理人的讨论情况,联席保荐人(就其所知及所信)并无理由认为景德镇焦化(作为承配人投资者)根据国际发售於全球发售分配中因其与本行的关系已受到或将受到任何优惠待遇。

国际发售下的最终发售股份数目为1,144,177,500股H股(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否而定)。

根据国际发售分配予承配人的发售股份数目包括超额分配的175,500,000股H股。

该等超额分配将通过行使超额配股权(可由联席代表(代表国际承销商)行使)、於二级市场按不高於发售价的价格进行购买、通过延迟交收或综合使用上述方法结算。

本行已向国际承销商授出超额配股权,可由联席代表(代表国际承销商)自国际承销协议日期起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後第30日(2018年7月19日(星期四))期间内行使,以要求本行按国际发售下的发售价发行及配发合共最多175,500,000股H股,相当於初步提呈发售的发售股份的约15%,以(其中包括)补足国际发售中的超额分配。截至本公告日期,超额配股权尚未获行使。倘超额配股权获行使,本行将刊发公告。

除上文及招股章程「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 有关现有股东认购H股的豁免」一节所披露者外,国际发售遵守配售指引,由或透过联席代表及承销商根据全球发售配售的发售股份概无配售予本行任何核心关连人士(该词汇的定义见上市规则),且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亦无配售予配售指引第5(1)段所指任何关连客户或配售指引第5(2)段所指人士(不论以其本身名义或透过代名人)。董事确认,概无承配人将获个别配售超过本行紧随全球发售後经扩大已发行股本10%以上。董事确认,(a)紧随全球发售後本行将不会新增任何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b)公众人士持有的H股数目将符合香港联交所所批准的最低百分比;(c)本行三大公众股东於上市时并无持有公众所持股份50%以上的股份,符合上市规则第8.08(3)条及第8.24条的规定;及(d)於上市之时至少有300名股东,符合上市规则第8.08(2)条的规定。

香港公开发售的分配基准

公众人士使用白色及黄色申请表格及通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或根据白表eIPO服务通过白表eIPO服务供应商发出电子认购指示作出的有效申请将按以下基准有条件分配:

获配发股份数目

申请认购 有效 占所申请认购股份

股份数目 申请数目 配发╱ 抽签基准 总数的概约百分比

甲组

500 1,972 500股股份 100.00%

1,000 831 1,000股股份 100.00%

1,500 245 1,500股股份 100.00%

2,000 196 2,000股股份 100.00%

2,500 72 2,500股股份 100.00%

3,000 134 3,000股股份 100.00%

3,500 18 3,500股股份 100.00%

4,000 48 4,000股股份 100.00%

4,500 48 4,500股股份 100.00%

5,000 157 5,000股股份 100.00%

6,000 53 6,000股股份 100.00%

7,000 27 7,000股股份 100.00%

8,000 37 8,000股股份 100.00%

9,000 15 9,000股股份 100.00%

10,000 115 10,000股股份 100.00%

15,000 63 15,000股股份 100.00%

20,000 42 20,000股股份 100.00%

25,000 36 25,000股股份 100.00%

30,000 25 30,000股股份 100.00%

35,000 4 35,000股股份 100.00%

40,000 9 40,000股股份 100.00%

45,000 5 45,000股股份 100.00%

50,000 16 50,000股股份 100.00%

60,000 10 60,000股股份 100.00%

70,000 5 70,000股股份 100.00%

80,000 4 80,000股股份 100.00%

90,000 1 90,000股股份 100.00%

100,000 24 100,000股股份 100.00%

200,000 16 200,000股股份 100.00%

300,000 3 300,000股股份 100.00%

400,000 1 400,000股股份 100.00%

500,000 1 500,000股股份 100.00%

600,000 1 600,000股股份 100.00%

4,234

获配发股份数目

申请认购 有效 占所申请认购股份

股份数目 申请数目 配发╱抽签基准 总数的概约百分比

乙组

1,000,000 5 1,000,000股股份 100.00%

5

香港公开发售包括的最终发售股份数目为25,822,500股H股,约占全球发售的发售股份2.21%(於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

国际发售下可认购的发售股份最终数目为1,144,177,500股H股,已悉数分配,约占全球发售的发售股份的97.79%(於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

分配结果

香港公开发售的香港发售股份的分配结果(包括以白色及黄色申请表格以及通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及通过指定白表eIPO网站使用白表eIPO服务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提出的申请)及成功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 护照╱ 香港商业登记号码(如有提供),可於以下日期及时间按下列指定方式查询:

? 於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在本行网站www.jx-bank.com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所载公告查阅;

? 於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上午八时正至2018年7月1日(星期日)午夜十二时正期间,透过可全日24小时浏览分配结果的指定网站www.iporesults.com.hk(可选择: 英文网站https://www.eipo.com.hk/en/Allotment; 中文网站https://www.eipo.com.hk/zh-hk/Allotment)查阅。使用者将须输入其於申请时提供的香港身份证╱ 护照╱ 香港商业登记号码,方可搜索自身的分配结果;

? 於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至2018年6月28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十时正致电+852 2862 8669查询;及

? 於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至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期间,在本公告下文所载的所有收款银行分行的营业时间内查阅特备的分配结果小册子。

1.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地区分行名称地址

港岛区中银大厦分行 香港

中环

花园道1号3楼

太古城分行香港

太古城

海星阁G1006

九龙区开源道分行 香港

九龙

观塘

开源道55号

油麻地分行香港

九龙

油麻地

弥敦道471号

旺角上海街分行 香港

九龙

旺角

上海街611-617号

新界区东港城分行 香港

新界

将军澳

东港城101号

屯门市广场分行 香港

新界

屯门市广场第二期

商场2号

2.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地区分行名称地址

港岛区中环分行 香港

中环

德辅道中26号

华懋中心II期

地下、一楼、二楼及二十七楼

北角中心分行 香港

北角

英皇道284号

北角中心地下G舖

九龙区68弥敦道分行 香港

九龙

尖沙咀

弥敦道66-70号

金冠大厦地库、地下B1号舖及中层

美孚曼克顿分行 香港

九龙

美孚新邨

美孚广场地下07及09号舖

新界区将军澳分行 香港

新界

将军澳

厚德邨

厚德商场东翼地下G37-40号舖

申请人如欲查询分配结果,建议使用本行的香港公开发售分配结果电话查询热线或登陆本行的香港公开发售网站www.iporesults.com.hk(可选择:英文网站https://www.eipo.com.hk/en/Allotment;中文网站https://www.eipo.com.hk/zh-hk/Allotment)查询。

通过指定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除外)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可向其指定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查询其申请所获分配的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获接纳的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可於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通过「结算通」电话系统及中央结算系统互联网系统或在香港结算提供的活动结单(当中载有存入其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股份户口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中,查核其获分配的发售股份数目。

领取╱ 寄发H股股票

认购1,000,000股或以上香港发售股份且申请获全部或部分接纳的申请人如使用白表eIPO或白色申请表格提出申请,并已提供所有所需资料,则可於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或本行於报章公布的其他日期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一时正,亲临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领取股票。合资格亲身领取的个人申请人不得授权任何其他人士代其领取。合资格亲身领取的公司申请人必须由其授权代表携同该公司正式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书领取。个人及授权代表(如适用)领取股票时均须出示获H股证券登记处接纳的身份证明文件。使用白色申请表格或白表eIPO认购香港发售股份的申请人所获配发的H股股票(如有)如不可亲身领取或可以但未有亲身领取,预计将於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或之前以普通邮递方式寄交相关人士,邮误风险概由相关人士自行承担。

申请获全部或部分接纳的申请人如以黄色申请表格或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提出申请,H股股票将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名义发行,并於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或在特别情况下由香港结算或香港结算代理人指定的任何其他日期直接存入中央结算系统,以就获全部或部分接纳的申请根据其指示记存於彼等的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股份户口或其指定的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股份户口。

通过指定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除外)使用黄色申请表格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向该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查核其获分配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以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的身份使用黄色申请表格或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於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或香港结算或香港结算代理人厘定的其他日期下午五时正之前查核并向香港结算报告任何差误。

退还申请股款

使用白色或黄色申请表格申请认购1,000,000股或以上香港发售股份,并已提供所有所需资料的申请人,可於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一时正,亲临H股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领取退款支票(如有)。不可亲身领取或可以但未有亲身领取的退款支票(如有),将於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或之前以普通邮递方式寄往白色或黄色申请表格所列地址,邮误风险概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倘申请人使用白表eIPO透过单一银行账户支付申请股款,则电子退款指示(如有)预期将於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发送至申请付款账户。倘申请人使用白表eIPO透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申请股款,则退款支票预期将於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或之前以普通邮递方式寄发,邮误风险概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对於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退还给该等人士的退款,预期将於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记存入相关申请人或其经纪或托管商的指定银行账户。

通过指定中央结算系统结算╱ 托管商参与者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可於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通过其经纪或托管商查核其应获支付的退款金额。

以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身份提出申请的申请人(不论使用黄色申请表格或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亦可在紧随发售股份於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记存入其股份户口後,透过「结算通」电话系统及中央结算系统互联网系统(https://ip.ccass.com)(根据香港结算不时有效的「投资者户口操作简介」所载程序)查核其最新账户结余及其应获支付的退款金额(如有)(仅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香港结算亦会向该等申请人提供活动结单,列明存入其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股份户口的发售股份数目及(就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提出申请的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而言)记存入其各自的指定银行账户的退款金额(如有)。

超额配股权

根据国际承销协议,本行已向国际承销商授出超额配股权,可由联席代表(代表国际承销商)自国际承销协议日期起直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後第30日期间内行使,以要求本行根据国际发售按发售价发行及配发合共最多175,500,000股H股。如超额配股权获行使,本行将刊发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期,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

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

本行估计,扣除全球发售相关承销佣金及其他估计开支後,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获行使,本行将获得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约7,260.4百万港元。有关本行运用全球发售所得款项的详情,请参阅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 所得款项用途」一节。

公众持股量

本行已申请且香港联交所已批准豁免本行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条的规定,据此,最低公众持股量将为下列较高者:(i) 20%;及(ii)紧随超额配股权全部或部分获行使後公众所持有H股的百分比。

紧随全球发售完成後及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公众所持有H股数量占本行已发行股本总额的20%,符合香港联交所批准豁免本行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条所施加条件下规定的最低百分比。

H股开始买卖

本行不会发出任何临时所有权文件,亦不会就所收取的申请股款发出收据。

H股股票仅在全球发售在各方面已成为无条件及招股章程「承销- 承销安排及费用- 香港公开发售- 终止理由」一节所述终止权利并无获行使的情况下,方会於2018年6月26日(星期二)上午八时正生效。

预期H股将於2018年6月26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开始在香港联交所买卖。H股将以每手500股H股买卖,股份代号为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