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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2-02-28 00:00:00

本公告乃由扬州市广陵区泰和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公司管理层目前可获得之资料及按照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本集团最新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管理账目」)作出的初步审阅及评估,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预期将录得介乎约人民币3百万元至人民币5百万元的税后溢利,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税后溢利约人民币36.7百万元下降约86%至92%。溢利下降主要归因于2021年下半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当地经济的影响,衝击房地产及建筑行业,并导致本公司客户拖欠偿还贷款增加。为此,本集团已根据经济形势加强贷款减值损失拨备,并加大力度撇销不良贷款。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现正编制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本公司年度业绩,本公告所载之资料乃根据本公司管理层目前可获得之资料及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而作出,有关资料并未经核数师审核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阅,亦可能会作进一步调整或修改。本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预期将于2022年3月末刊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中披露的财务资料如与本公告所载资料有所不同,概以年度业绩公告所载的财务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