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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发行购房尾款应收账款的资产支持证券

2020-04-29 00:00:00

本公告由建发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厦门益悦置业有限公司(「发行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决定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资格投资者发行购房尾款应收账款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本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该发行」)。

资产支持证券将分两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

1.第一类是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960,000,000元,每份面值人民币100元,按固定年利率3.12%发行(「优先级」)。该优先级的预期到期日为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及

2.第二类是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40,000,000元,每份面值人民币100元,无固定利率,到期分配剩余收益(「次级」)。该次级的预期到期日为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发行人将全额认购次级份额。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发行的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发行的联合承销商。

优先级份额获得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一家独立评级机构)的「AAA」信用评级。次级份额未被给予任何信用评级。

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所得款项预期会用作本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或有需要时另行公佈,告知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资产支持证券的进一步发展。此外,有关本公告所提及的信用评级仅供参考而不作任何其他用途。上述评级并不构成购买、出售或持有本公司任何证券的推荐建议。务请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股份时不可完全依赖本公告所披露的资料并须谨慎行事。如有任何疑问,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向其专业或财务顾问徵询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