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主要交易 收购于中国珠海的土地使用权

2019-03-29 00:00:00

收购土地使用权

董事会欣然宣佈,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益发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与珠海公共资源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确认益发成功竞得位于中国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春风路南侧的该土地(土地编号:珠自然资储2019-05号)之土地使用权,总代价为人民币1,460,000,000元。

由于成功竞得拍卖,益发将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二日或之前与珠海自然资源局订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土地收购事项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但少于100%,故土地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于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主要交易。由于土地收购事项涉及透过受中国法律规管的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定义见上市规则)向中国政府机关(定义见上市规则)收购政府土地,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04(10C)条,土地收购事项被视为「合资格地产收购」。董事会确认土地收购事项乃于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且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土地收购事项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33A条有关申报、公告及通函的规定,惟获豁免遵守有关股东批准的规定。

一般事项

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向股东寄发一份通函,当中载列(其中包括)土地收购事项的进一步详情。寄发通函的日期预期将为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或以前,以允许有充足时间编制供载入通函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