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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终止有关订立 合作协议及合营协议的 须予披露交易

2019-01-08 00:00:00

本公告乃建发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订立合作协议及合营协议。除本公告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终止协议

董事会谨此宣佈,于二零一九年一月八日,益悦与长沙兴旺、湖南兴旺及侯先生订立终止协议,据此(其中包括)合作协议订约各方同意终止合作协议。由于合作协议终止,益悦亦于二零一九年一月八日与湖南泓楷订立终止协议,据此(其中包括)合营协议订约各方同意终止合营协议。

由于已订立该等终止协议,合作协议及合营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将不会进行。

订立终止协议的理由

本集团主要于中国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产业链投资服务及新兴产业投资业务。

本公司获长沙兴旺知会,其无法达成合作协议的一项或多项先决条件。因此,经过合作协议订约方理性讨论及磋商以及本公司审慎周详考虑后,订约各方得出结论,合作协议项下合作并不可行,故此同意终止合作协议。

由于合作协议终止及未有成立合营企业,经过合营协议订约方理性讨论及磋商后,订约各方亦得出结论,合营协议应予终止。

董事会认为,终止合作协议及合营协议不会对本集团的经营、业务或财政状况构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且订立该等终止协议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