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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发国际集团二零一八年七月九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2018-07-09 20:17: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的公告、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的股东特别大会通告(「通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的通函(「通函」),内容有关收购汇嘉(厦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怡家园(厦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内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通告所载建议决议案已於二零一八年七月九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上获独立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所提呈决议案以投票方式表决,投票结果详情如下:

普通决议案 投票数目及占投票总数的

概约百分比

赞成 反对

(1)批准、确认及追认通告所详述的汇嘉股权 99,661,100 0

转让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所有交易; (100%) (0%)

(2)批准、确认及追认通告所详述的怡家园股 99,661,100 0

权转让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所有交易。 (100%) (0%)

於股东特别大会当日,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及於会上表决赞成或反对所提呈决议案之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34,864,745股。诚如通函中所指,由於建发房产持有446,336,745股已发行股份(相当於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权益约60.74%),故建发房产须在且已於相关决议案放弃投票。因此,赋予独立股东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表决赞成或反对普通决议案之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88,528,000股。概无任何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但要求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放弃投赞成票。除建发房产及其各自的联系人须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放弃就各决议案进行投票外,概无其他人士表明其有意放弃投票。

由於过半数投票赞成各决议案,故该等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普通决议案。

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股东特别大会的点票监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