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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定州市政府订立氢能项目框架协议自愿公告

2020-03-31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河北旭阳能源有限公司(「河北旭阳」)近日与中国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政府(「定州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框架协议」),就氢气生产储运和加氢站建设运营项目(「氢能项目」)达成合作意向。

根据框架协议的约定,定州市政府负责制定氢能源利用产业规划,落实河北省支持京津冀经济圈氢能源规划,依法制定支持氢能源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河北旭阳将充分利用现有煤化工产能基础,配套制氢、储氢、运氢、加氢站等项目建设和运营;双方以定州为基地,开发京津冀、全国及国际氢能源市场,形成氢能源产业链,提升氢能利用附加值,打造定州和旭阳氢能源品牌。

氢能项目包括氢气生产储运和氢气利用两个部分。氢气生产储运项目拟于定州经济开发区河北旭阳新能源产业园内,建设副产原料氢输送、变压吸附提氢纯化工序、氢气压缩充装系统及氢气储运系统等。氢气利用项目则由双方合作制定定州市氢气利用规划、落实加氢站建设运营和共同拓展氢能源利用产业链。

本公司认为,氢能源作为一种清洁能源,是中国能源转型的重大战略方向之一。是次合作,双方将在规划政策和执行层面共同落实河北省支持京津冀经济圈氢能源的规划。本集团透过参与本次合作计划,进一步扩大客户群,并丰富产品种类。订立框架协议后,本集团亦会与定州市政府讨论和儘快落实加氢站建设运营的项目,通过积极推进氢气项目落地,争取为社会及本公司股东带来更大回报。

董事会确认,本次签订框架协议尚未构成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本公司之须予公佈的交易。本集团将动用其自身财政资源及╱或银行融资来参与氢能项目现阶段及未来项目的建设和投资,但预期不会动用本公司于2019年3月进行全球发售所得资金。如本集团进一步推进《框架协议》项下的合作有重大进展,本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适时作出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