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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购买物业

2019-12-30 00:00:00

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发出。

于2019年12月30日,董事会召开会议,审阅并批准购买该物业的议案,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商议并订立相关购买协议的条款。根据该议案,本公司拟向中民外滩购买(1)相关地块上将建成的B1办公物业及(2)分配给B1办公物业的产权车位物业。本公司目前仍与中民外滩商议建议购买的条款,并未与中民外滩签订任何协议。该物业的建议购买如能实现有可能构成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下须予披露交易,本公司将会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在必要时另行发表公告。

该物业的基本情况

相关地块之位置: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小东门街道616、735街坊的绿地外滩中心项目编号为B地块(暂定名,最终以政府机关批准名称为准)

相关地块之用途:办公相关地块之土地面积:14,304.5平方米B1办公物业地上共9层,预测建筑面积为16,023.6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办公。产权车位物业位于B1办公物业地下2、3层,规划用途均为停车位,合计大约100个停车位(最终数量根据竣工后政府机关批准确定)。

建议购买之理由及裨益

随着本公司各项业务高速发展以及行业领先优势的确立,本公司人员保持了较快增长,现有办公场所已难以满足本公司的办公所需。该物业位于绿地外滩中心,外滩金融聚集带南端,是外滩地区沿黄浦江风貌新的标誌性建筑群,购入该物业能够对本公司上海地区现有办公场所进行适度集中,缓解办公场所不足的问题,提升本公司企业整体形象,为本公司未来发展保有余量。

有关本集团的资料

本集团之主要经营范围为:通过融资租赁安排、经营租赁安排、委托、保理等向客户提供融资服务,谘询服务及其他服务。

有关中民外滩的资料

中民外滩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及配套设施的开发经营及相关配套服务、商务谘询、物业管理及自有房屋租赁。中民外滩负责对整个绿地外滩中心项目进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开发建设。中民外滩的第一大股东为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中民外滩50%的股权。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码:600606)。

截至本公告日期,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中民外滩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