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通告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2019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2时假座中国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以处理下列事项:
普通决议案
1.选举哈尔曼女士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2.选举李川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
3.审议并批准2019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特别决议案
4.审议并批准建议修改公司章程。
上述决议案的详情载于2019年9月26日的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函。除另有指明外,本通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