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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建议分拆本集团轮胎相关业务

2020-11-20 00:00:00

本公佈由兴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自愿作出。

谨请参阅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及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八日的公佈。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有意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更新资料,有关通过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证券交易所进行A股上市的方式,建议分拆并独立上市主要由本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江苏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兴达」)经营的轮胎相关业务的方案,已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日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第15项应用指引」)提交联交所(「建议分拆」)。就此,本集团目前正在进行集团重组,以形成建议分拆的合适股权架构。

于本公佈日期,建议分拆方案仍由联交所审议中,且并无向中国相关监管机构提交上市申请。本公司将适时遵照上市规则,就建议分拆的进度另行发出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