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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建议分拆生产及销售子午轮胎钢帘线业务并于中国证券交易所单独上市

2020-08-21 00:00:00

本公告乃兴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董事会正在考虑以A股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方式将本公司部分现有业务进行建议分拆及独立上市(「建议分拆」)的可行性。目前作为建议分拆事项进行考虑的业务主要为本公司生产及销售子午轮胎钢帘线业务。

倘董事会决定进行建议分拆,则本公司将根据上市守则第15项应用指引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提交有关建议分拆的建议供其审批。本公司亦将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及╱或中国相关证券交易所提交建议A股上市的申请。

建议分拆尚处于初期。相关监管机构尚未就此授出批准。建议分拆未必会落实,而香港及中国的相关监管机构(包括联交所)未必会授出批准。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建议分拆(倘进行)可能属于本公司的须予公佈交易。本公司届时将根据上市规则就建议分拆另行刊发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留意,建议分拆须待(其中包括)获得香港及中国相关监管机构(包括联交所)的批准后方可作实,且建议分拆未必会继续。因此,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